刘星

刘星,江苏邳州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博士,历史学博士后,聊城大学副教授。山东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聊城市传统文化协会副会长。

担任2016级哲学班班主任,学风优良,先后承担了本科生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哲学原著导读》《中国传统文化》以及《现代中国哲学专题》等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成绩优秀。

主持并完成教育部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主持的在研项目有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1项、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62批科学基金1项,山东省社科基金德政专项项目1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东传科学与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嬗变》一部,作为副主编编写《趣味科学技术史》一部;在《自然辩证法研究》《湖南大学学报》《鹅湖月刊》《当代儒学》《国际儒学论丛》等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专著《东传科学与康有为今文经学的嬗变》获得聊城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