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直面自然与社会、人类群体与个体的历史与现实,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 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哲学理论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科研能 力,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理论研究人才以及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 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目标 1: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理论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目标 2:培养具有系统哲学基础理论素养和良好学术科研潜力的理论型人才;
目标 3:培养能在党政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行政、宣传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
1.知识结构(A)
A1: 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历史学和文学等;
A2: 自然科学知识:科学史、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状况等;
A3: 工具性知识:外语、逻辑学、行政职业能力、科研方法与科研训练等;
A4: 专业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宗教学、美学原理等。
2.能力结构(B)
B1: 知识获得:自学能力、表达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等;
B2: 知识应用:分析和解决问题、论辩和写作能力等;
B3: 反思创新:较强的反思和创新意识、反思和创新能力等;
B4: 交流合作: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合作学习和竞争能力等。
3.素质结构(C)
C1: 思想道德: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C2: 文化素养: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学术水平;
C3: 科学人文: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知识和情怀;
C4: 国际视野:具有良好的学科及其他方面的国际视野。

二、修业年限、计划总学时、学分及授予学位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制。计划总学时为2400学时,总学分为160学分。允许学生在3~6年内修完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
主要课程:哲学导论、科学技术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美学原理、中国哲学原著导读、西方哲学原著导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导读、社会学、政治学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本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堂内实践、基础实践、专业实践、专业教育课程内实践、综合实践等。其中课堂内实践不少于11个学分,基础实践1学分,专业实践5个学分(包括项目化课程、产教融合课等)、综合实践(包括第二课堂、毕业实习、毕业论文)15个学分。
五、课程的学时、学分及学期安排(见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