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活动

运河沿岸的民间信仰:对运河伴生文化的正确理解

2021-06-19

在中央印发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中关于运河文化内涵概括了3个方面:遗存承载的文化、流淌伴生的文化、历史凝练的文化。其中流淌伴生的文化是以人为基础的、与大运河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至今仍然影响沿线居民日常生活的文化力量。应运河而生的民间信仰,是运河所经之地全体民众共同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化,而京杭大运河山东段通航区域在古今变迁中产生了独特的地域信仰,通过对其的正确理解和感知对当今运河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有着重要意义。

多元化的神灵崇拜

由于南北航运的贯通,山东运河流域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形成了具有多元性和地域性的民间信仰,当地产生了名目繁多的水神信仰,百姓日常供奉的既有土生土长的神灵,也有随着文化交流而被当地接受的外来神灵,同时还有被官方推崇的正祀神灵。这些神灵大致可以分为自然神灵和人格神两大类

自然神灵——自然神主要分为河神、泉神、湖神和龙王几类,如真武大帝、金龙四大王、天妃、和漳河神等,他们的主要职能是祈雨和治水,其中有些也具有保漕的职能。山东境内运河沿岸的居民一方面享受着运河带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承受着黄河运河相交引发的水灾以及旱灾。水旱灾害的频发则导致民间治水神和祈雨神信仰的盛行,也由此诞生了众多具有特定功能的自然神灵。当时科技的落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使得人们在灾害面前,往往束手无策,无能为力,于是便希望借助神灵的力量,祈求水患平息或普降甘霖。发大水了,人们去祭祀河神;遭遇干旱,也去祭祀河神;船要过闸河,更去祭祀河神。清人沈起元在《福漕河神灵异记》就记载了水灾发生时临清知州王俊祈祷漳河神的情景:“州牧王俊晨夜河干,不遑寝处,祷于漳河之神,是时水势腾涌,堤不没者一板,而竟得无恙。王牧感荷神祐,驰书济南索余文,将勒珉石,以纪功德”。

人格神——这类神灵大都是因治河有功而被官方封为正祀神灵,受到民众祭拜,享用香火,可分为两类,一是官员,二是地方人士。例如为会通河的疏通做出重大贡献的两位人物———宋礼和白英,就分别在济宁南门外天井闸、戴村坝等地被崇祀敬奉。宋礼永乐年间任工部尚书,在开挖新运河的过程中,在当地老人白英帮助之下,解决了妨碍运河通行的重大难题,正德年间被“国家以先生有开河之功,特允诣臣之请,命官建立庙宇于南旺分龙王庙之左”,作为一个普通人,白英也被封赐为“功漕神”,为其建立专门的祠堂。其他的治河功臣也在运河沿岸有被人崇奉的神祠,如运河重镇张秋的韩公祠、刘公祠等。这些人格神的共同特点即为国家所崇祀,因治理运河或保漕之功绩而受封为“大王”、“将军”名衔,官方通过确定神灵来传达自己的统治意志,约束民众的行为以及稳定社会秩序。

人神互惠的漕运文化

有道是“千里殊风,百里异俗,地为之也;又云相沿成风,相习成俗,人为之也。”漕船行千里,所经之地皆有其独特风俗,山东运河流域的运河人家也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观念。

山东运河流域的民间信仰传达出群体成员的利益诉求

明清时期山东运河流域沿岸各种祭祀活动兴盛,庙宇林立、香火鼎盛,大大小小的庙会从年头活跃到年尾,祭祀活动是运河沿岸居民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金瓶梅》中就有关于临清晏公庙的记载:“那时朝廷运河初开,临清设二闸,以节水利。不拘官民,船到闸上,都来庙里,或求神福,或来祭愿,或讨卦与笤,或做好事。也有布施钱米的,也有馈送香油纸烛的,也有留松蒿芦席的。”即晏公庙是祈愿大运河运输安全和致富的祠庙,运河船只的搭乘者希望通过祭祀和祈愿,以及占卜和献物等宗教活动,尽可能地降低运输过程中的危险。《山东黄河民俗》中也有关于船工和水手祭拜金龙四大王的描写:每次启航前一日,装好了货以后,就要用肉、鸡办供。开船之前,摆上供品,烧香,烧纸,放鞭炮、祈求“大王”保佑,俗称“发马子”。东平湖入黄河口处名叫“清河门”。货船由清河门进入黄河之前,要敬神许愿。以碗盛水,杀公鸡将血滴入碗内,由艄公持碗立船头洒血于河中,烧大香,发黄裱(纸),放鞭炮,艄公祷祝:“金龙四大王,路将军,保护俺一路平安!回来敬神。”安全航行返回内河,重新摆供,杀鸡,磕头,是为还愿。若出了事故,返回就不祭祀了,俗谓之“出事不敬神”。

人们对神灵的崇拜不仅局限于希望在现实中得到解脱和实现彼世的幸福,更是表达了强烈的世俗需求,务实性和功利性始终贯穿其中,体现出一种人神互惠的漕运文化。由于长期饱受黄河水患以及旱灾的威胁,风调雨顺便成为了人们最大的心愿,百姓把对这种美好生活的期望和实现寄托在各种治水神和祈雨神身上。运河区域的神灵都具有特定的功能,都是为了满足地域民众的需求而产生的,人们不会无缘无故去进行祭祀,所有的祭祀和宗教活动都是为了用香火和贡品来换取世俗生活中的福运和利益。

民间信仰对地域社会的建构作用

山东地区自古受到儒家文化的浸润,因此在漕运兴起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民间信仰都融合了显著的儒家文化的特点,不仅儒家文化中强调的现世性和包容性被纳入到地域信仰观念中,各种庙宇中有时会同时供奉儒、道、佛三种神灵,形成了浓厚的地域特色风俗。如张秋的显惠庙,祭祀对象有龙王、真武、天妃、大王各神,多神合祠,共同受到祭拜。而人们所祭祀的对象大多与地方家族紧密相关,在鲁西地区,村落社区往往由数个家族组成,存在多种神灵信仰,地方家族往往会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多种神灵加以崇祀,作为增强家族凝聚力和认同感的重要手段,各村社每年都要举行几次集体祭神仪式,如民俗节日、神诞庆典和春祈秋报等。人们通过进行共同的祭祀活动和宗族活动,这就具有了共同的心灵依赖对象,产生了社会文化共鸣,因此地域民间信仰具有增强社会群体凝聚力和强化地方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作用。

运河流域民间信仰的重塑和再创造

运河沿岸的民间信仰是运河的伴生文化,是运河所经之地全体民众共同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化,应当正确看待这种地域性的民间信仰,既要看到它属于历史落后因素的一部分,更要看到它作为运河文化的一部分,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和社会性。带有地域特色的民间信仰虽然以当今的眼光看其中掺杂了很多怪力乱神、迷信愚昧的有害因素,并且其根源于先民对自然社会现象的片面认识和解释,并不符合当今的科学价值观念,不宜大力鼓吹宣传,但是民间信仰在历史上发挥着规范社会宗族伦理和强化地方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作用,起到了一定的教化民众、满足基层民众精神需求和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它也应该是运河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过程中不可忽略的一部分。

对民间信仰的保护和传承需要让其真正在居民的观念中“活”起来,作为一定空间内的集体记忆使居民真正感知到这种文化的存在,并且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民间信仰在当今的传承应与时俱进,要对民间信仰的内涵和形式进行重塑和再创造,重建公众与运河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属于封建迷信的有害部分应当去除,引导民众正确认识民间信仰及其发展历史,而其中具有社会文化价值的部分可以保留下来,如相关神话故事、除去神灵祭祀只具有娱乐性的庙会等民风民俗,通过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运河文化重新焕发生机。通过合理利用运河资源,发展运河旅游文化产业,依托运河带动沿线经济良性发展,以经济带动文化,从增强运河人家对运河的感知和认同着手,进而运河文化才能得以传承弘扬。

(作者于长雷,女,聊城大学2018级哲学系本科生)

来源:大众日报公众号